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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公安3个月行政拘留17名无证驾驶嫌疑人
发表日期:2018-07-12    [字体显示: ]

  “宁听一时骂声,不听一路哭声”。7月11日,笔者从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第二季度以来,该大队结合“红土雷霆”夏季治安综合整治重拳整治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据悉,4月至6月,连城公安拘留17名无证驾驶违法嫌疑人。

  6月23日20时35分许,江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途径连城县城区莲中路灯控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当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5mg/100ml。经查询,江某没有取得驾驶机动车资格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经委托鉴定:无牌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连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江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13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决定。
  今年以来,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加强对辖区的巡逻与管控力度,采取延时与错时工作机制,利用清晨、中午和傍晚等时间段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组成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道路设卡检查过往机动车辆,对摩托车不按规定年检、不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外,还对其驾驶员进行教育,督促补办相关手续。同时,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一律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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